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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营业利润
普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销售
营业利润
普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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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总资产回报率)(%)
ROE(股本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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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比例(%)
净资产(百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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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百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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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股息(日元)
/*※ 从23/6开始,每股股息是在股票被分割为3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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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地区划分的销售额(百万日元)
按地区销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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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地区划分的有形固定资产(百万日元)
各地区有形固定资产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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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股份总数 | 38,812,8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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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发行股份总数 | 17,930,693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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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人数 | 13,04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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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股东 (前 10 名) |
*持股比例的计算不包括库存股(82,522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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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所有者划分的库存分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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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年度 | 4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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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东大会 | 每个会计年度最后一天后的 3 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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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证券交易所 | TSE 标准“证券代码 3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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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日期 | 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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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股息的记录日期 | 9 月 30 日、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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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单位股份数量 | 100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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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册管理员 | 瑞穗信托银行东京都中央区八重洲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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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发布公告 | 我们的公示方式是电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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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的利益 | 没有适用的项目。 |
我们的企业理念是通过创造价值来改善和提升社会生活,持续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以提供先进的产品、运营和服务为中心,在【优秀创意公司】的愿景下,通过提供价值,持续努力提高和最大化员工幸福感、与客户和社会的共赢关系、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
基于这些原则,本公司制定了以下披露政策,以实施适当的标准、方法和制度,向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及时、准确、公平地披露信息。我们将努力进一步加深对我们的业务内容、经营策略、经营成果、经营目标等的理解。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金融商品交易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于及时披露公司信息的规定》(以下简称《及时披露规则》)的规定披露信息。
当出现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件和财务报表信息时,我们将按照及时披露规定的标准及时披露。即使不适用及时披露规定,我们也会主动披露我们认为对加深了解我们公司重要或有用的信息,或者我们认为对做出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
我们不会泄露个人信息、客户信息或侵犯关联方权利的信息。
及时披露规则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将按照规定的披露程序及时公布,例如在TDNet(东京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及时信息传输系统)上公布,然后及时发布在我们的网站上。
本公司以妥善管理公司重要信息、防止内幕交易、公平信息披露为目的,制定了内部规定,并正在各集团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中进行充分的宣传、理解和启发。
公司披露的业绩预测、未来前景、战略、目标等,除有关过去或当前事实的内容外,均为前瞻性陈述,且这些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预测基于基于信息和某些被认为合理的假设的计划、预期和判断。由于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实际结果可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测存在差异。
为防止财务业绩信息(含季度财务业绩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我公司将自财务业绩(季度财务业绩)期结束次日起至各财务业绩公告日止保持沉默期。在安静期间,我们不会回答问题或评论财务业绩。但即使在平静期,如果经营业绩可能与预测存在较大偏差,也会按照及时披露规则酌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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